在联赛中,有的球员凭借技术赢得了大量球迷的青睐,有的球员凭借独特的人格魅力获得了一批球迷NBA历史上最有魅力球员的代表之一是罗德曼虽然身高只有201,但在球场上完全是个篮板手很难看到一场比赛后他的得分超过两位数。
罗德曼是位非常有个性的球员,在90年代NBA的许多球队还是非常的倚重于内线球员,在那个时代有着四大中锋这样的顶级内性,还有着巴克利,马龙这样的超级大前锋,但是罗德曼在他14年的职业生涯里能够长军有着13个篮板,48个。
提起罗德曼,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的怪异性格,和各种花里胡哨的造型,还有各种荒诞的行事作风,的确这个从活塞坏孩子军团走出来,被称为兰比尔门徒的球员,的确算得上是一位混世魔王,似乎对于他而言,只有你想不到的。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是“大虫”1986年选秀大会上,罗德曼在第2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
他就是丹尼斯罗德曼罗德曼,你可以叫他疯子,也可以叫他偏执狂,甚至可以叫他变态,恶棍,他留给很多人的印象是五颜六色的发型,满身的纹身穿孔,荒诞无稽的做事风格,和叛逆的性格,他约架过大卫斯特恩,泡过天后麦当娜。
当然在NBA的赛场上,有一类球员极其的受到教练和队友的欢迎,那就是在场上态度积极,防守出色,同时又不占用球权的篮球运动员而如果提及这一一类篮球运动员的话,很多人第一印象都会是罗德曼,但罗德曼只会抢篮板看看他。